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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局:“四聚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024-03-20 10:23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聚焦提升质量。提请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印发《荆门市推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快空间要素保障转型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实施县(市、区)“亩产论英雄”绩效考核和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夯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基础,压实各方节约集约用地责任,推动土地利用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聚焦调控增量。建立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预期审查制度,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环节,按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节地评价等工作要求,针对项目供地政策的合规性、新增建设用地的必要性、用地规模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促进项目用更少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更高的投入产出。目前已对25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退回,对15个项目通过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或节地评价确定用地面积。

聚焦优化流量。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结合土地市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实际,全市开展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公示地价体系更新,适应市场决定土地价格机制的需要;指导沙洋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已出让49宗286亩土地,成交价款3159万元,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动工业项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周转效率;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工业用地69宗7127亩,实现开发区及产业集聚区内新增工业用地100%按标准供应、按标准利用、按标准监管,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聚焦盘活存量。组织各地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工业用地和“僵尸工业企业”用地清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通过加快供应、撤销批文、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673亩、闲置土地4621亩,超额完成省定年度处置任务,“监督转让”盘活闲置土地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采取规范提升、引导转让、司法处置、政府收回等措施,再开发利用低效土地24宗669亩,促进用地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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