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局: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 为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赋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坚持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讨论和宣传,并结合襄阳实际,立足部门职责,围绕“改革为谁”“改革靠谁”“怎样改革”三问改革,更好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不断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绘就全面深化改革襄阳自然资源“新图鉴”。
一是探索土地集约节约新路径,推动资源高效利用。探索闲置土地收回、再利用有效机制和路径,以高新区为试点开展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研究出台《襄阳市建设用地混合利用指导意见》,探索宗地分割登记,缓解企业资金负担,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促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符合襄阳市实际的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等形式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公开竞争引入矿山生态修复主体。围绕碳汇储备开发、农旅融合发展等方向,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实施模式。探索出台襄阳市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文件,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整体恢复、生态功能稳步提升。
三是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加快推动“两山”转化。成立襄阳市碳资产管理公司,做好襄阳市碳汇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助推“双碳”目标实现。依托襄阳丰富的森林资源禀赋,探索“生态+产业”发展路径,拓展“生态+”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开辟林业多元化增收渠道,释放生态红利,拓宽“两山”转化通道。
四是探索开展“林耕置换”改革,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以谷城县、南漳县为试点,开展耕地林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工作。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草坪,将平原耕地上林相差的低效林、残次林逐步恢复为耕地,用山上换山下,推动空间置换、确保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林地“双保护”,空间布局“双优化”,构建质量更好、布局更优、生态更美的国土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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