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以“五个创新”促不动产登记“五个提升”
新年伊始,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持续打造便民、利民、惠民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联办创新、解困惠民”,以“五个创新”力促“五个提升”,奋力谱写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让人民群众所愿皆所成,多喜乐、长安宁。
一是创新联办模式,提升登记服务效果。与住更部门联手,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时融入预告登记材料,坚决杜绝“一房多卖”与违规抵押,开启安全登记新篇。积极探索“备案即预告抵押”模式助力,金融房产协同。扩容不动产+N新内容,打造“备案即预告”不动产登记联办新模式。
二是创新科技赋能,提升登记服务效率。上线“身份码”应用,在窗口受理环节发挥作用。依托鄂汇办 APP 便捷核验身份,免去身份证原件困扰,着力提速申办。探索开启云服务大厅,按照“视频协同、交互引导、安全保障”的思路,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面对面”云端服务,通过云端平台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看得见、听得清、走得顺、办得通”,更好地满足群众对网办模式多样化选择需求,有效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网上通办”,提升登记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精研操作界面与流程,推广电子申请表、合同等应用。深度对接税务系统,推行“一码支付、后台分帐”。拓展电子签名(签章)与电子材料应用,覆盖湖北政务网等多平台,实现全面电子化,大步迈向智能便捷服务。
四是创新延伸活动,提升登记服务效应。持续开展不动产延伸服务,积极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以及“送证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 等活动,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不动产服务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真正实现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探索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制,允许市场主体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开发投资未达到转让条件的,在转让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为其办理使用权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和缴齐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进一步助推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促进土地要素流通。
五是创新制度防范,提升登记服务成果。聚焦不动产登记难题,全力固防“登记难”问题。通过常态化化解、服务升级、宣传强化与长效机制打造,健全制度,防范新增“登记难”问题,全力巩固“登记难”治理成果,持续为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为群众幸福生活和城市经济社会稳健前行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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