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从严规范征地工作 用心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强化日常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全流程管控。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聚焦征地前期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报批、公告公示、补偿安置、资金拨付等重要节点,强化全环节、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着力消除监管盲区、堵塞风险漏洞.
强化补偿安置,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等执行补偿,不得擅自压低、变通、打折补偿标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实施征地前,要督促有关单位将征地补偿安置等各项费用预存至专户,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要坚决杜绝先预存后抽离专项补偿费用、侵占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完善征收全过程档案资料,包括公告、调查结果、评估报告、协议、费用凭证等,做到一案一档、有据可查,并主动按要求定期做好备案及政务公开工作。对未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征地程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征地工作质效。用活用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手册》,经常性组织开展征地工作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征地矛盾,确保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依法规范、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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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