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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入选全国典型示范案例

2024-05-14 15:53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和黄冈市罗田县入选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典型示范案例,两地分别在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和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两项评选中脱颖而出,为中部省份中唯一有两个县(市)入围的省份。

根据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沙洋县和罗田县被纳入我省13个县(市、区)试点范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共同缔造、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同地同权同责的理念,探索建立入市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在入市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取得积极阶段性成果。 

罗田县明确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主体实施入市,各村可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所有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发证到户,农民成了股东,宗地情况、入市方式、交易形式、起始地价、合同条款、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公开、民主管理。坚持收益均衡共享,合理确定调节金征收比例,明确商服、工业用地调节金收取比例分别为土地成交价款的10%、7.5%,参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标准,核算入市土地农民养老保险,指导入市主体按照入市合同约定,缴纳养老保险,保障农民利益。九资河镇九资河村大别山道地药材产业园项目,土地面积178.18亩,出让价款为2808.12万元。三里畈镇邱家河村乡村振兴畜牧业养殖基地入市项目,土地面积83.83亩,出让价款为974.59万元,土地出让收益在扣除相应成本后,剩余的净收益按村集体30%、内部成员70%的比例进行分配,获得全省第一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融资授信200万元。

沙洋县严格按照“调查摸底、确权颁证、建立标准地价、明确入市范围、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试点先行”工作步骤,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杜绝土地“带病”入市,沈集镇彭堰村乡村振兴项目乐山湖欢乐钓场,土地面积631.31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入市获得土地出让金1004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31万元,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及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各界监督,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省13个深化试点地区共计入市79宗地(商业58宗、工矿10宗、仓储8宗、公服3宗)、面积763.3亩,交易金额13694.4万元,其中政府提取调节金1970.91万元,农民集体实现收益6727.92万元,预估入市带动产业投资17.3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974个,每年增加工资性收入5606万元,解决脱贫户就业497人,增加脱贫户收入3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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