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资源报》头版聚焦:湖北启动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 助推“城市和产业双集中”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助推“城市和产业双集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点对象包括全省经批准的开发区和县域内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相对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工业园区周边拟腾退清理的零散工业用地,试点为期3年。
《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具体包括以“多规合一”统筹优化工业园区空间格局,重点对园区内(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存量低效用地,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清理、腾退、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促进各类空间有机更新、集约高效,实现产业提质增效。
《通知》要求,加大对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的收储力度,探索建立“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土地利用模式。对批而未供土地可申请批文撤销,批文撤销地块通过开展土地整理恢复成耕地、林地的,可对应原批文中指标数量,按存量指标管理,并将新增指标备案入库。鼓励企业采取股权转让方式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地技改”(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扩建、改建等技术改造项目),推动提容增效。对绿化用地,鼓励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统一流转,进行农业种植,打造工业园区田园绿色景观。对存量土地,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混合用地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重新核定规划条件,签订供地协议。
《通知》强调,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工作职责。统筹考虑投资成本、出资能力、项目自生自产的市场化收益及贷款本息偿还等,确保试点工作资金平衡。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工作,严防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稳妥有序开展工业园区国土综合整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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