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严控年内新增闲置土地
日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严控年内新增闲置土地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扭转闲置土地“边清边增”“增多于清”“账面新增”问题,确保年底闲置土地净处置率不低于15%,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方案》提出,强化预警机制,降低闲置风险。强化土地供应前“净地”审核,逐步实现“净地”到“熟地”转变,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提早介入了解企业未开工原因,做到“问题早发现、闲置风险早化解”。做好跟踪预警提示,向未按期动工时间满半年的企业发送动工建设提示函。
《方案》强调,分类盘活利用,提升处置效率。对已建成投入使用或已达到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精简相关审批流程,消化“账面闲置”。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或土地置换等方式保障企业开工建设用地需求。对司法查封的,支持企业开工建设。对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征缴土地闲置费、坚决无偿收回等方式消化处置。对短期无法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由政府组织临时使用。运用“土地超市”推介闲置土地,帮助企业采取合作开发、分割转让等方式盘活利用。
《方案》明确,强化跟踪,压实处置责任。将动态巡查与土地变更调查、执法巡查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提升处置效率。严格奖惩制度,对年底未完成处置任务的,2025年扣减用地计划指标的20%。对年底完成处置任务排名前三名的,奖励300亩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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