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11月28日
《中国自然资源报》头版刊登
《湖北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执法质效、全面纠治问题、提高服务水平、注重系统治理等五方面发力,进一步规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塑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引领,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作为关键之举、长远之策,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深化思想认识上持续加力。要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上级最新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规范开展行政处罚、规范组织行政检查,在提升执法质效上持续加力。
《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对近年来企业通过媒体曝光、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反复反映、尚能有效解决的规划许可调整、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办理、权益维护与开发利用、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施策,实现案结事了。建立常态化问题化解机制,实现“发现—化解—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全面纠治化解问题上持续加力。
《通知》提出,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推动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积极解决诉求问题,严明工作纪律规定,在提高服务水平上持续加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建章立制,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推动工作从个案整改向常态长效的系统治理深化,在注重系统治理上持续加力。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