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湖北自然资源这样干
法规处:坚持“三真四必须”。
坚持真信,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坚持真干,切实把思想转化为实际行动;坚持真诚,真心为民办实事。必须坚持动真碰硬,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多余材料,取消不必要证明,压缩办理时间;必须坚持换位思考,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形式主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越红线底线,依法依规;必须坚持持之以恒,政策必须一以贯之,实实在在地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化处:坚持“三个聚焦”。
一是聚焦“通”,销号式管理。省厅负责开发受理模块,地方完成事项办理对接,各牵头部门对495个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建立清单台账,9月底前完成5个办事渠道归集。二是聚焦“办”,实现一网通办。坚持以网办为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月考核清单,边办边改。三是聚焦“优”,提升办事体验。对标“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标准,以办事者身份全流程体验所负责的网办事项;刀刃向内改革,实行一事一处室负责制,推进审批事项革命性流程再造。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坚持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突围。
一是建立一周一碰头、双周一研究、半月一报告的工作制度。二是年底前基本建成17个市(州)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三是积极协调推进与其他部门“总对总”模式,实现数据共享。四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疏“堵点”破“难点”。
一是组织召开“标准地”出让省直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区域统一评价,实行评价结果互认共享。二是完善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三是持续推进“净地”供应,让企业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统思想,优服务,强担当。
启动《省级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细则》《省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手册》编制工作,持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用地审批实行全系统、全流程、全环节“集成再造”。
一是深入推进建设用地审批集中管理,严格执行“三集中”要求,实行一事一处室负责制。二是压实市(州)局审查责任,各市(州)局对县(市、区)局上报的报件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对所存在的问题,印发批文前修改完善到位。四是实行“一人一市(州)、一人一报件”负责制,全程办理,对报批质量负责。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改进用地报批质量通报方法,实行“一月一通报”。
地质勘查与灾害防治处:自我加压,主动服务。
地质灾害防治乙、丙级资质审批已经实现了即来即办、全程网办,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下一步将把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审批作为重点,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事项;继续完善监管机制,认真谋划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矿业权管理处:取消、下放、优化服务事项。
一是取消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不再新设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开展工作;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缩减矿产资源储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二是下放一批审批服务事项。除部和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的矿种出让登记外,其余矿种的出让登记权限和评审备案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下放至市、县。三是依托省政务网全面实行涉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矿企提交申请时可同时办理委托邮寄结果。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对标一流,坚持“四力”。
一是靶向发力,尽快将拟出让或正在出让的矿业权相关数据纳入查询系统数据库,实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一网查询”。二是精准着力,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单位查询服务过程。三是不遗余力,最大程度精简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力争做到审批事项当天办结。四是持续用力,提高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企业的“店小二”。
国土测绘处:优流程,夯基础,推进“多测合一”。
一是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将“市级初审、省级审查”审批流程简化为“市级审查、省级备案”;全面下放乙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二是做好信息化建设配套工作,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与省政务网的对接、共享和协同。三是指导并督促各地出台关于“多测合一”的实施细则。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