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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出台“十二条”硬措施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2024-05-20 17:29 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以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措施遏制增量,消灭存量。5月13日,经黄冈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黄冈市委办公、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分为四部分,12条,主要包括坚持问题导向,严控违法行为;加强过程监管,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处置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结果运用。

坚持问题导向,严控违法行为。针对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等2个耕地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六个严禁、永久基本农田“四个禁止”等具体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控耕地撂荒,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发生,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降,质量不减。

加强过程监管,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建立信息监测巡查监管、全面普查、督导抽查工作制度。信息监测方面: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工作。巡查监管方面: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履行辖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制定耕地保护巡查制度和巡查计划,组织开展巡查监管工作。对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属地政府依法进行处置和查处全面普查方面: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分类做好本地区土地违法违规线索全面核查、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抽查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年度内适时对县(市、区)开展督导抽查,在每次督导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抽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强化处置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实行清单化管理。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一地一策一档”的原则加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时销号。二是定期报告进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结合土地卫片执法、相关专项行动以及耕地保护工作抽查等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进展,并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三是实行“红黄牌预警”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自然资源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清理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耕地撂荒整治等专项工作成果,对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实行红黄牌预警管理对纳入黄牌预警的,由市政府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跟踪督促在3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除按照黄灯管理措施实施惩戒外,还按照未整改到位的耕地面积扣除相应的耕地占补指标,并暂停除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外的其他项目的用地申报、审批工作,直至完成问题整改。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结果运用。明确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各县(市、区)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联动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对相关县(市、区)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所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优先调剂支持。对年度内突破耕地保有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率低于90%或被上级约谈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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