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湖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00时—次日20:00时)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07668 | 发文日期 | 202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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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5年3月3日20时—2025年3月4日20时,因前期降水强度较大,预计十堰市(竹溪县南部、竹山县中南部)、恩施州(来凤县)、咸宁市(赤壁市中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风险较大。请相关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湖北省地质灾害防范规程》和预警响应工作方案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请以上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及时逐级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响应措施
1、地方政府组织研判会商,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变化,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2、相关行业部门对重要隐患点和重点风险区开展排查巡查,做好防范应对;
3、网格员和群测群防员对重点隐患点和风险区开展巡查排查,将预警信息逐户告知受威胁对象,提醒加强防范应对;
4、工程建设单位安排专职安全员全天候值班,加强巡查排查等防范应对工作,监管部门安排人员到现场,检查防范应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请社会公众及时关注相关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黄色预警区内人员,请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注意附近警示标志,避免在沟谷、斜坡、陡崖(坎)等高风险地带逗留。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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