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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咸丰I等3个页岩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12-11 18:39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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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3年湖北咸丰I等3个页岩气探矿权挂牌出让,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进行网上交易。

一、探矿权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

(1)湖北咸丰I区块页岩气勘查;

(2)湖北咸丰II区块页岩气勘查;

(3)湖北咸丰Ⅲ区块页岩气勘查

湖北咸丰I区块、湖北咸丰II区块和湖北咸丰Ⅲ区块打包出让,申请人需同时竞买。

2.勘查矿种:页岩气。

3.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4.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岳家嘴地铁站G出口) 

网  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网网站(http://www.hbggzypm.cn)

电  话:027-86620892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上午12:00时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格审查材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参加竞买。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大写)(¥170,0000)。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中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2165609100083760

(4)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bggzypm.cn),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1日9:00  时至2024年1月11日12:00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10日17:00时至2024年 1月26日上午10:00时止。

限时竞价时间: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具体规则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进行。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hbggzypm.cn)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下载打印的《竞价结果告知书》及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副本,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探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8%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0.8%))。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的,按规定开展油气探采合一工作,并按要求缴纳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4.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备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6.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7.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27-86656212。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网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027-86656212(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027-86620892(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27-86656039

十四、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格式)

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3.竞买声明(格式)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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