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龚家河-青茶园矿区石墨勘查区块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ZRZYBKYQCR〔2026〕17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龚家河-青茶园矿区石墨勘查区块挂牌出让,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进行网上交易。
一、基本信息
(一)出让区块名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龚家河-青茶园矿区石墨勘查。
(二)勘查矿种:石墨。
(三)首次出让期限:5年,从探矿权证书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四)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保证金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岳家嘴地铁站G出口)
网 址: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平台(https://cqjy.hbggzy.cn)
电 话:027-86620892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23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格审查材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参加竞买。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2)CA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3)。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二)(三)(四)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
(5)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大写)(¥5000000)。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中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2165609100083760
(4)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网址:https://cqjy.hbggzy.cn),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9日17 时至2026年11月24日9时止。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通过交易系统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26年12月9日10时00分。
2.限时竞价时间: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具体规则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进行。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网址:https://cqjy.hbggzy.cn)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持下载打印的《竞价结果告知书》及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副本,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探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探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石墨矿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1.7%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1.7%))。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等情况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探矿权的期限为五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三次,每次期限为五年;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对综合勘查发现的矿产资源,具备转采矿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向具有登记权限的管理机关提出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的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文物保护、电力和水利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湿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如发现文物古迹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配合处理相关事项。
(六)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龚家河-青茶园矿区石墨勘查出让探矿权范围与天然林重叠,探矿权转采矿权后开采区及附属设施不得违规占用天然林;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相关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27-51660380。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1660380(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027-86620892(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27-86656039。
十四、附件
1-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1-2.申请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1-3.竞买声明(格式)
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1
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区块 名称 | 勘查 矿种 | 面积 (km2) | 区块地理位置 | 区块拐点坐标 (2000坐标系,经纬度。小数点前为度,小数点后前两位为分、后五位为秒)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龚家河-青茶园矿区 石墨勘查 | 石墨 | 12.808 | 湖北省宜昌市 |
111.1302002,31.1301014 111.1256429,31.1207021 111.1236355,31.1158891 111.1239468,31.1152649 111.1255346,31.1157744 111.1247001,31.1042004 111.1223000,31.0942007 111.1144807,31.0942005 111.1146281,31.1024326 111.1103984,31.1036788 111.1116298,31.1058830 111.1100000,31.1108650 111.1120000,31.1223997 111.1207002,31.1223991 111.1207000,31.1301000 0,0
| 129 | 500 |
附件1-2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主营范围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竞买人需对资格条件中第(二)、(三)、(四)条作出承诺)
| |||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1-3
竞买声明
我单位拟参与自然资源部组织的( 号)公告中 勘查区块探矿权挂牌竞买,现将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自愿申请
我单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项目《出让公告》,对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对出让区块范围无异议,自愿接受相关约定。
二、交易风险认知
(一)作为竞买申请人已充分了解矿产资源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经慎重决策,决定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作为竞买申请人知晓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为我单位操作或授权操作。
(三)知晓因参加竞买使用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并愿意自行承担。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将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委托事宜
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买相关手续办理将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事宜,无委托代理人。
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买相关手续办理将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委托 办理交易过程中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手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