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山县 昭君镇、黄粮镇两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修改方案备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1-03861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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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批〔2021〕9号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备案〈兴山县昭君镇、黄粮镇两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宜自然资规文〔20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修改位于兴山县。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函〔2020〕110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涉及:
(一)将H49G018043、H49G019042、H49G019043图幅中位于昭君镇范围内13.0374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18042、H49G018043、H49G018044、H49G019042、H49G019044、H49G019045、H49G020044、H49G020045图幅中位于昭君镇范围内13.037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将H49G017045图幅中位于黄粮镇范围内合计0.3506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18046图幅中位于黄粮镇范围内0.3506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修改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兴山县昭君镇、黄粮镇两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备案。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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