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备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1-05977 | 发文日期 | 2021-02-18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批〔2021〕16号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局部修改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武自然资规〔202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武自然资规函〔2020〕252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将H50G039004图幅中位于大桥新区办事处范围内合计13.917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39005图幅中位于大桥新区办事处范围内合计13.917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