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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备案的批复

2021-02-18 14:24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1-06005 发文日期 2021-02-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批〔2021〕17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备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请示》(宜自然资规文〔2020〕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宜自然资规函〔2020〕118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将H49G039053图幅中位于磨市镇范围内合计7.506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39053、H49G040053图幅中位于磨市镇范围内合计7.506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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