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备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1-06056 | 发文日期 | 2021-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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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批〔2021〕15号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新洲区涨渡湖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局部修改方案〉予以备案的请示》(武自然资规〔202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街。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武自然资规函〔2020〕251号文件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该方案涉及将H50G034012图幅中位于涨渡湖街范围内合计1.392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50G031013图幅中位于涨渡湖街范围内合计1.392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此次规划调整符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有关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新洲区涨渡湖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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