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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 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2023-05-05 17:01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3-31469 发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发〔2023〕9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银保监分局,各直管组,各政策性银行湖北省分行、大型银行湖北省分行、股份制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联社,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武汉众邦银行,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我省登记财产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积极支持不动产“带押过户”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为当前加快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沟通,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全方位支持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确定适宜的“带押过户”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各地要认真研究,优化不动产“带押过户”流程,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二、强化协作,有序推进“带押过户”各项工作

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协同,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精简办事材料,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便民利企。各地要积极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协同机制,进一步探索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总对总”业务和系统对接方式。通过系统直联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方式,全面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支持“带押过户”网上办、高效办,不断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

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新特点,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制度,加快贷款业务流程改造,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及时升级改造信贷审批放款、还款结算等系统,实现自动放款、还款、资金支付、尾款结算等,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尤其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可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三、加强监管,严格做好各环节业务风险防范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建立畅通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梳理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发布三方(四方)协议样本、风险提示、业务预警等方式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四、加紧培训,认真做好“带押过户”宣传引导

各地要细化业务流程,加强不动产“带押过户”的组织培训,使不动产登记窗口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不动产“带押过户”的不动产登记流程和收件材料,确保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工作的准确实行和有效落实。要利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的有关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选择“带押过户”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湖北银保监局。

请各银保监分局将该通知转发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银保监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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