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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65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29 14:47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2-24728 发文日期 2022-07-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一、前期积极支持鄂州花湖机场建设情况

(一)保障机场建设落实占补任务。为全力保障鄂州花湖机场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我厅按照《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通过统筹全省占补指标,全力保障花湖机场等项目用地指标,截至目前,共支持占补指标中耕地数量5671亩、水田规模823亩、粮食产能729万公斤。

(二)按照政策减免补充耕地费用。为全力支持鄂州花湖机场建设,我厅依据最新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价格,将鄂州市应缴纳补充耕地费用76579万元减少到缴纳48676万元,为鄂州市节约项目资金27903万元。

(三)科学分配鄂州市新一轮任务指标。当前全国正在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待国家下达我省新一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后,我厅将依据鄂州市耕地现状(69.52万亩)及稳定耕地面积(63.68万亩)并参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科学合理确定鄂州本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任务,确保鄂州市未来发展用地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鄂州花湖机场建设,涉及用地指标通过省、市统筹予以解决,全力保障机场等重点项目落地。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充分考虑鄂州资源禀赋及发展需求,合理确定鄂州新一轮耕地任务指标,指导服务鄂州市划好“三区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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