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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85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16 14:47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2-26190 发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宋文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农村人口流出后的规划治理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三农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动村庄规划编制。一是加强技术指导。联合省委农办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召开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场会,制定《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湖北省村庄规划简明实用手册》《湖北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汇编》。二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村庄类型,推进村庄分类布局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村庄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二)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一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研究制定我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明确我省“进出平衡”范围、原则、程序和监管要求;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改,

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全力督办地方耕地卫片问题图斑整改。二是强化占补平衡管理。以发文督促、定期通报、加快审核等方式,上半年共备案补充耕地项目179个,涉及数量3.05万亩、水田2.88万亩、粮食产能3300万公斤。三是实施正向激励。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耕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县(市、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拟对耕地保护突出的25个县(市、区)进行激励,奖励资金总计8000万元。

(三)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一是推进“三权分置”。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农民住宅或村内闲置宅基地进行改造建设,将土地使用权可转移到经营主体名下。二是释放政策红利。对利用现有房屋和存量建设用地兴办文化、养老、服务、物联网等新兴业态的,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对存量工业用地且经批准原址改建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四)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坚持山水林湖田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全要素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现多元化乡村新发展。目前,我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共立项100个,涉及村庄811个,预计投资650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真抓实干做好各项工作,为“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一是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促进乡村振兴。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加强用途管制,确保耕地实至名归。三是大力盘活乡村存量用地,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盘活存量用地用于乡村发展。四是全力推进全域国土整治,“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不少于1000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村镇,统筹配置涉农优惠政策和资金。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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