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湖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00时—次日20:00时)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 |登录|注册|长者模式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10-17 17:47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2-34782 发文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工作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建议办理。我厅通过人大代表网上履职平台收到建议131件,其中主办(分办)46件、会办85件,所有建议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回复。从代表反馈的意见来看,代表对我厅办理工作满意,我厅实现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

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两会结束后,厅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办好人大建议,不得有误。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厅机关建议交办会,传达省人大有关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坚持质量导向,努力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厅党组成员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加强对分管领域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握进度,推动落实,对每一件主办件答复严格把关。承办处室把建议办理同处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安排政策业务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具体办理,确保办理任务、办理责任到处室、到岗位,压实处室办理工作责任链条。在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厅党组统一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承办处室履行办理主体责任、办公室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格局。

二、抓住关键环节,规范办理程序

为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我厅在办前、办中、办后“三阶段”,严把交办、办理、督办“三个环节”,确保每一件建议办理程序规范、办理到位。一是严把交办环节。收到建议后,厅办公室认真分析,根据建议内容和处室职能进行预分,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主办和协(会)办单位,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对于交办过程中争议较大的件,办公室统筹协调,逐件与相关处室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承办处室,确保每一件都准确分办。二是严把办理环节。制定《省自然资源厅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试行)》,对建议办理全过程作出规范,并根据办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积累的新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提高建议办理制度化机制化水平。结合省人大对年度建议办理的具体要求,印发办理工作注意事项,就建议办理过程中的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经常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给予提示提醒。加强复文质量审核,所有主、会办件答复都由承办处室内部逐级审核、层层把关,会签办公室后报厅领导批准,对复文质量不过关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三是严把督办环节。建立办理情况电子台账,明确承办处室、分管负责同志、经办处室、经办人,定期在“湖北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同步更新,方便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将建议办理纳入督查工作计划,动态跟踪,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工作提示,对办理进度慢的处室(单位)进行催办。同时,强化对往年建议办理的“回头看”,对2020年我厅人大建议主办件落实情进行梳理,对承办处室(单位)推进措施及后续跟踪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把“一次性办理”转化为“跟踪问效办理”,确保办理结果“真正见实效”。

三、聚焦办理重点,密切联系沟通

我厅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始终将同代表沟通联系作为工作重点,作为提升建议办理质效的重要抓手,作为宣传自然资源政策的重要渠道,积极推进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一是树立全过程沟通联络理念。建立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联系、办理后交流工作机制。在办理前先同代表沟通,认真预研代表可能聚焦的问题,充分摸清代表的初衷和意图,为办好办实建议打好基础、做好准备,切实做到“不沟通、不答复”;办理过程中,既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又注重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调,增进对建议内容有关政策的了解,通过沟通协商,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办理结束后,及时向代表报告、解释答复函的主要内容,并征询意见建议,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听取反馈意见。二是丰富沟通联系方式。建立建议办理沟通与日常沟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创新沟通联系方式,加大办理过程中的调研力度,坚持“开门”办理,通过“请进来”召开会议,“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代表一同参与调研等方式,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见面,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充分协商沟通,实现“常来常往”,对代表在沟通交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组织研究并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努力增强沟通的实际效果,确保建议“事事有回音”。

比如在办理《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必须高度重视与支持中心村建设的建议》(第20210463号)时,在前期沟通协调基础上,承办处室专门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相关处室前往代表所在的罗田县燕儿谷生态观光农业有限公司进行上门拜访,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当面解释沟通,将有关建议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得到代表充分肯定和表扬。再比如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针对代表们对用地服务保障政策的高度关注,我厅专门编制《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发展政策手册》,在同代表见面沟通时进行发放,方便代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更好回应代表关切。

四、围绕职能职责,推动建议落地见效

我厅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推进自然资源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举措,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坚持规划引领,服务全省区域发展布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厅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主体功能区区划方案的建议》(第20210167号),高质量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到我厅调研指导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级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层层落地,统筹落实各行业“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空间需求。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要素服务全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作为全省“1+4”科技创新体系四个配套政策文件之一,经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后印发。强化区域协作共进,推进编制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等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均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厅立足职能职责,不断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扭住重大项目不放松,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保障,结合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用地资源向重点建设区域倾斜的建议》(第20210773号),我厅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由厅主要领导带队到省交投集团调研,针对重大交通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等工作进行现场办公,研究有关支持政策。注重加强土地利用管控和引导,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产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构建“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集聚发展、应保尽保”引导保障机制、“密度提升、挖潜增效”开发利用机制、“源头管控、能批能收”全流程管理机制。参考《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猪养殖辅助设施相关要求的建议》(第20210780号),积极推进打造全省生猪产业链,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支持十大农业产业链发展13条政策举措。吸纳《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必须高度重视与支持中心村建设的建议》(第20210463号)意见,积极支持农村产业化发展,印发《湖北省规范和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我厅始终把耕地保护作为“国之大者”,实施“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结合《关于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全面防控和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建议》(第20210611号)、《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我省耕地弃荒问题的建议》(第20210640号)等代表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先后印发《湖北省耕地保护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实施湖北省耕地保护红黄牌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建立前端减少违法、中端制止违法、末端严格执法的“全链条”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同时部署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行动,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智能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对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并建立耕地保护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遥感影像、云计算、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监管。

(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美丽湖北。

我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长江大保护,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办理《关于将汉江中下游(东荆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予以重点支持的建议》《关于将十堰市丹江口库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国家或省试点项目的建议》等建议时,我厅启动《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部署生态功能区、农业功能区、城镇空间、生态缓冲带、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6大专题研究和5个市县规划编制试点,系统谋划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等七大工程,开展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涉及宜昌、荆州、恩施三个市(州)10个县(市、区),部署63个项目,总投资103.2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开展建议办理跟踪督办工作,持续推动解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切实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效能。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