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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92号建议的答复

2026-07-01 16:23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6-20359 发文日期 2026-07-0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无
分   类 城市规划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92号《关于拓展东湖高新区发展空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是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保障其合理空间需求一直是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重点。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围绕支持东湖高新区及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在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和要素保障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统筹。一是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武汉新城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保障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1月30日获国务院批复。二是指导武汉市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要重点保障光谷等重点地区,高标准建设武汉新城,强化产业导入,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把武汉新城打造成为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主引擎。同时,统筹将涉及东湖高新区等重点地区发展的重点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重大项目用地空间。《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5年2月10日获国务院批复,为东湖高新区长远发展奠定了规划基础。三是在“三区三线”划定中,指导武汉市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倾斜支持武汉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保障武汉市空间需求,将东湖高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布局,为其建设发展预留空间。

(二)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东湖高新区重大产业、科技项目实行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倾斜,积极保障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扩产提能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全力保障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同时,指导东湖高新区通过盘活存量用地、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式,多渠道挖掘土地潜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三)实行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统筹。积极支持东湖高新区“世界光谷”建设,对于市、区两级补充耕地指标确实不足,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按照《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修订)》,由省级统筹保障补充耕地指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您的建议,我厅将在严守底线红线的前提下,重点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为“世界光谷”建设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一)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统筹发展空间布局。一是按照《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通知》要求,指导武汉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中,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契机,科学安排东湖高新区用地布局,并将相应重大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进行空间统筹协调,分类型、分阶段上图,支持重大项目落地。二是按照《关于高质量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指导地方按照急用先编原则,实事求是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充分考虑重大项目建设时序等实际需求,科学设定规划指标和任务,将有关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纳入详细规划,通过详细规划深化产业空间安排,优化用地结构。三是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在确保不突破扩展倍数的前提下,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布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加大用地支持力度。一是对东湖高新区重大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加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项目,指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节约集约用地,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及时高效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审批,保障相关项目尽早落地实施。二是指导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用好用足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优化用地空间。三是积极支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建设,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密切跟踪国家关于高新区、开发区的政策动向,及时做好政策对接和储备研究。同时,将东湖高新区拓展发展空间的实践探索作为重要课题,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省级层面政策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持续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保障,为“世界光谷”建设提供坚实空间支撑。诚邀您持续监督指导,共同推动“世界光谷”建设。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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