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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0108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25 14:41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6-25634 发文日期 2026-08-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无
分   类 城市规划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武汉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推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该提案对优化武汉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在综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优化空间布局,引领同城化发展方向。一是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整体构建“三大都市区引领、四大发展带支撑”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都市圈为主体形态统筹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二是武汉都市圈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批复完成。其中,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5年2月10日获国务院批复,其他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2025年5月前获省政府批复,适配各地资源禀赋合理确定各市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为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清晰的战略遵循。三是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支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的若干措施,建立动态衔接与体检评估机制,支持以都市圈为整体深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避免“各自为政”。

(二)积极推进“规划同编”,支撑设施同城与产业同链。按照要求,跨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应与区域规划合并编制。目前,省发改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锚定深度同城化目标,对交通同网、产业同链、生态同治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聚焦交通同网,部署建强轨道交通网络、完善一体化公路网络、发展多式联运等工作;聚焦产业同链,部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深化园区共建等工作;聚焦生态同治,部署高标准建设重点生态廊道、协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化污染联防联控等工作;同时,将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相关内容统筹纳入,切实优化都市圈空间发展与保护格局。

(三)积极践行“生态同保”,筑牢同城化绿色基底。一是深化重点湖泊协同治理。建立梁子湖、斧头湖跨区域共治机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设立省级湖长办公室,将治理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二是推动大气与流域联防联控。出台《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2025年九市签署10项合作事项,常态化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联合管控;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现县市区全覆盖,跨界河湖联合巡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三是共建“无废都市圈”。签订共建协议,颁布施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聚焦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动固废循环利用。同时,依托省级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支持咸宁等城市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和碳汇交易,发展生态旅游,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内涵式发展主线,强化国土空间治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严守安全发展底线,为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自然资源保障。一是深化规划协同引领。 坚持组团式、网络化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武汉都市圈国土空间协同实施方案等印发实施,统筹武汉都市圈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调整完善,切实支持现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二是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全面推进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有序扩大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范围。用好自然资源部用地报批“直通车”试点,全力保障武汉都市圈重大项目落地。三是持续守牢安全底线。严格武汉都市圈红线底线监管,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依法管湖护湖,加强梁子湖和斧头湖防洪、生态调度与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坚决守住水安全底线。四是深化生态联保共治。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跨界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优化整合,上下游联动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扩大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跨区域交易试点,支持碳普惠和碳汇交易,助力咸宁等城市打造都市圈“绿色氧吧”,持续推动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联动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我厅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积极推动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诚邀您持续监督指导,共同促进全省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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