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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5-01-21 14:24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5-02698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办函〔2025〕17号
分   类 土地;矿产;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动态更新“两库、一细则”。各相关处室(单位)要针对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动态更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抽查工作细则),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制订年度计划。

(二)严格“照单监管”。各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按清单组织开展监管工作,除上级交办和投诉举报核查外,原则上不得随意开展实地检查。

(三)规范实地检查。各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按照抽查实施细则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严格执行2人以上共同检查制度。

(四)公开抽查结果。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年度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相关要求

(一)科学统筹谋划。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对照抽查工作计划,统筹谋划全年工作,尽快启动抽查活动,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推行联合抽查。各相关处室(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将抽选的被检查对象报厅法规处。法规处筛选出重复检查对象确定为处室(单位)联合检查对象,反馈给各牵头处室(单位)组织联合检查,确保对同一单位一次检查完所有事项。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处室(单位)要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管工作,在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附件: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责任处室

(单位)

实施时间

备注

1

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025年全省已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

20%

开发利用处

2025年8-12月


2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全省已批城乡规划乙级规划资质单位

30%

规划处

2025年


3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均为10%(自然资源部如有新的要求以自然资源部要求为准)

地质处

2025年10月31日前


4

对采矿权人开采活动的行政检查

自然资源部下发应填报公示2024年度开采活动信息的采矿权人

不低于已公示矿业权的5%

矿保处

2025年4月至11月


5

对探矿权人勘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自然资源部下发应填报公示2024年度勘查活动信息的探矿权人

不低于已公示矿业权的5%

矿保处

2025年4月至11月


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全省采矿权人

不低于10%

矿保处、生态修复处

2025年全年


7

湖北省2025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全省测绘资质单位

5%

国土测绘处

、省质检站

2025年3月至11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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