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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5-04-21 11:44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5-12755 发文日期 2025-04-21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函〔2025〕234号
分   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自然资办函〔2025〕58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省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并拥有甲、乙级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以及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25年10月底之前,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51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南〉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4〕531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5〕8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野外作业安全风险。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核查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四、检查流程

(一)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抽取比例不低于10%和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被抽取的单位。对于存在投诉举报、不良信用记录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直接作为检查对象。

(二)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人员,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应领域专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三)被检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对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的内容逐项编制)。

(四)检查组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设备及人员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五)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地勘行业监管职能,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全程参与到当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中,扎实做好实地监督检查协调工作,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支持。

(二)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要不断提升自我纠错能力,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规范管理;要如实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要求,杜绝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

(四)自然资源部对“双随机、一公开”如有新的要求,以自然资源部要求为准,我厅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联系人:喻鸣,联系电话:027—86656112。 

 

附件:1.2025年湖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2.2025年湖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2025年湖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及

联系方式


资质情况

资质类别与资质等级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野外作业安全风险。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核查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检查结论: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组成员

(签名)


检查组长

(签名)



附件2

2025年湖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单位

类型

资质

情况

检查

结果

问题

类型

具体

问题

整改

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单位类型填写地质勘查单位(含地灾防治)、地质勘查单位(不含地灾防治)、地灾防治单位。

2.资质情况填写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类型与等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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