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立耕地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10月17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北省耕地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严格执法、追责问责、部门联动、要素保障、结果运用、组织保障七大机制,强化耕地保护常态化、长效化闭环管理。
一是严格执法查处。充分运用遥感监测、卫片执法、日常巡查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对各地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非农化”问题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整改,“非粮化”问题由农业农村部门整改。对重大典型违法问题,省级直接查处、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会商研判,研究处置重大典型问题措施;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衔接,及时移交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规范占补平衡,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稳定全省耕地总量,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四是加大资金激励。优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评体系,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表扬和资金激励,用于基层耕地保护能力提升、集中垦造耕地、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补偿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激励,调动地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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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