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19-61990 | 发文日期 | 2019-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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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涉及自然资源部分) | |||||||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 | |||||||
编号 | 收费部门 | 项目级次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标准批准依据 | 备注 |
二 | 国土资源 | ||||||
◆中央 | 2 | 土地复垦费 | 省政府378号令 | ||||
◆中央 | 3 | 土地闲置费 | 向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20%。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
▲中央 | 4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其中,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鄂价工服[2017]7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 |||
◆中央 | 5 | 耕地开垦费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2014]77号,财综[2014]7号,财综[2016]36号,鄂政办发[2017]40号 | 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时,对符合《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4]7号)和《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规定的,可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 |||
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 | 同上 | |||||
使用其他耕地的 | 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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