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6-23551 | 发文日期 | 2026-07-31 |
|---|---|---|---|
| 发布机构 | 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财政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本级 | 政府部门 | 耕地开垦费(省级统筹补充耕地经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国家保护耕地,严控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 | 1.使用其他耕地的,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2.补充耕地旱地每亩5万元、水田每亩10万元(由旱地改造的水田每亩5万元),粮食产能每百公斤0.5万元。 | 政府制定。1.湖北省人民政府;2.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3号) | |
| 3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 | 事业单位 | 土地勘测定界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土地勘测定界服务 | 拟服务对象在市场中的公开招标或询价,我方进行竞价。 | 市场调节价 |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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