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湖北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天门市境)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6-25609 | 发文日期 | 2026-01-0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5〕781号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天门市人民政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湖北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天门市境)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湖北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天门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41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湖北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天门市境)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41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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