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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G240京山市三阳至莲山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批复的函

2025-12-24 10:55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6-25617 发文日期 2025-12-24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函〔2025〕754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京山市人民政府:

G240京山市三阳至莲山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G240京山市三阳至莲山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91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G240京山市三阳至莲山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91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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