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318国道建始县红岩寺绕镇公路工程(一期)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6-25630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5〕604号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建始县人民政府:
318国道建始县红岩寺绕镇公路工程(一期)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318国道建始县红岩寺绕镇公路工程(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543号)转发给你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318国道建始县红岩寺绕镇公路工程(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543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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