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 |登录|注册|长者模式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站后工程(湖北段)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2026-09-03 11:16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6-26728 发文日期 2026-09-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函〔2026〕357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十堰市张湾区、郧阳区、郧西县人民政府: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站后工程(湖北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站后工程(湖北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526号)转发给你区(县),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站后工程(湖北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6〕526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