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4-17934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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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4〕189号 |
分 类 | 城市规划 | 有 效 性 | 有效 |
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193号)转发给你区(市),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193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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