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情形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2-43544 | 发文日期 | 2022-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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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规〔2022〕2号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省厅梳理了《湖北省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情形清单》,现予以印发。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服务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方法,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自觉遵法守法,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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