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湖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0:00时—次日20:00时)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 |登录|注册|长者模式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1-20 19:15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3-02161 发文日期 2023-01-20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发〔2023〕4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推进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20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推进重大项目

高质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践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年”的关键之年。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助力全省经济发展“开门红”,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用地要素保障这个基本支撑,坚持规划引领,完善项目用地前端管理机制;坚持效率优先,深入开展“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用地保障服务,及时高效完成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保障范围

(一)全力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紧盯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服务建设高效率低成本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项目、抽水蓄能项目和全省流域综合治理水利工程等项目用地,保障重大投资快审批快落地、早开工早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全力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用地。抓牢汽车、烟草、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紧紧把握动能转换这个主攻方向,积极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用地,特别关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突破性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五大优势产业,将重点工业项目和科技创新企业作为首保优保的对象,全力保用地保开工。积极保障消费出口业、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以高质量用地保障,提振有效需求,稳定经济增长。

(三)全力保障改善民生项目用地。落细落实“六好”政策措施,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保障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力保障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应急场所用地需求,兜好民生安全底线。

三、服务保障措施

(一)全力保障用地空间。

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衔接,合理预留项目用地空间。现阶段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应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继续以市县人民政府出具将项目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的承诺函方式保障用地。

2.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行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前端管理,主动为项目选址提供合规性分析等支撑性、基础性服务。深度介入项目选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指导项目用地单位科学选址,节约集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区,做好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编制,从源头上为项目用地报批打好基础。

(二)统筹保障用地指标。

3.精准配置用地计划。各市(州)要建立用地计划保障统筹调控机制。2023年有用地需求的项目,按照“报件即保”的原则先行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足的由省级统筹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积极申请纳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由国家保障用地计划。高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备案。

4.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加大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市域调剂和省级统筹力度,适时开展市场交易,对占补指标不足的市县实行预警提醒,督促各地加大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新增耕地实施进度,提升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支持国家重大项目承诺耕地占补,有效期至2023年3月底。

(三)持续提升服务审批效能。

5.实行自然资源一次预告。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及时掌握报批项目信息,向用地单位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现状、占用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水田等要素)、林地、生态保护红线、涉及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易发区、压覆矿产等信息,一次告知用地单位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要件要求和底线要求,避免用地报批走弯路。符合临时用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主动及时为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6.协调做好征地工作。各市(州)要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开展征地工作,严格征地程序,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等用地报批材料准备工作。

7.加快推进用地报批。积极探索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用地审查内容,对用地报批薄弱的市县实行“点对点”帮扶,提升用地报件组卷效率和质量。实行用地审批常态化“清零行动”,推动用地报件日清月结。畅通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用地审批“边组边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

(四)优化土地供应程序。

8.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土地供应前,由地方政府或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园区)和新区的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区域综合评价和普查。产业用地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相关控制指标按规定纳入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由市、县直接公开发布。

9.高效落实土地供应。各地要科学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计划引领,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土地供应审批流程,有序推进土地供应,使各类重大项目应供尽供。对符合用地类型要求和规定条件的项目试行“批供合一”,解决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服务用地“早春行动”(1月1日—3月31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谋划,积极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和企业,重点聚焦交通、能源、水利和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出一季度需要用地支持的项目清单,核实用地需求,做到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建立健全包联服务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机制,细化服务流程和内容,宣传用地政策,协调解决用地问题,服务项目“能报则报”“已报必审”“能批尽批”,全力服务一季度“开门红”。

(二)开展服务用地“夏秋攻势”行动(4月1日—9月30日)。厅领导赴市(州)党委、政府,厅处级干部赴县(市、区)党委、政府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我厅在用地计划、耕地占补、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帮助企业弄懂吃透、用足用好政策。针对企业诉求,分类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保障目标任务按计划落实,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实施。

(三)开展服务用地“决胜冬季”行动(10月1日—12月31日)。对照重点项目清单,逐项梳理用地保障情况,对未完成相关用地报批的,协助用地单位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及时梳理项目用地堵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路径和办法,确保项目用地报批、组卷等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服务项目按期完成既定目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抓好落实。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由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坚持目标导向,根据项目建设类型和轻重缓急,动态更新服务项目清单,分类制定用地保障服务方案,统筹推进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高效搞好服务。各地要勇于担当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用地服务保障专班和有关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进用地保障各环节工作。要深化服务项目联系人制度、首办责任制等服务机制,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全程跟踪,及时做好调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重点用地企业,尽快核实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项目用地“一张表”,1月31日前,在省自然资源政务云平台精准填报“一季度”需要用地项目用地需求表、“一企一策”制定服务措施,以后每半月(每月15日和30日)更新项目情况和用地进展情况,全面实现用地信息动态跟踪、分析、监管,加强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精准政策供给。省厅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精准出台支持交通、抽水蓄能、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政策措施,丰富用地政策“工具包”,各地也要抓紧出台稳增长、给通道、优服务的系统精准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讲和上门服务,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介。省厅将编发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晾晒工作成绩,形成正能量。

(五)强化考核问效,定期通报奖惩。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周报告、月会商、跟踪督办、提醒预警、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精准掌握进度,定期通报情况,对用地保障不及时、督办项目未落实,用地保障率低的市(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用地保障率排名靠前、使用存量土地保障项目占比高的市州,在年度考核时,给予绩效加分奖励。

厅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专班联系人:

数据统计组:宋 洁、胡检平;联系电话:027—86656098;

宣传报道组:张 金、王 欢;联系电话:027—86656027;

考核评价组:汪 飞、周鸿儒;联系电话:027—86656090。

工作邮箱:hbszrzytytgzc@126.com。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