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发布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4-08040 | 发文日期 | 2024-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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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办函〔2024〕8号 |
分 类 | 土地;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厅相关处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扎实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两库、一细则”。各相关处室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责任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则,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
(二)严格“照单监管”。各相关处室要严格按清单组织开展监管工作,除上级交办和投诉举报核查外,原则上不得随意开展实地检查。
(三)规范实地检查。各相关处室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工作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按照抽查实施细则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严格执行2人以上共同检查制度。
(四)公开抽查结果。各相关处室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年度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相关要求
(一)科学统筹谋划。各相关责任处室要对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统筹谋划全年工作,尽快启动抽查活动,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推行联合抽查。各相关处室应于4月30日前将抽选的被检查对象报法规处。法规处筛选出重复检查对象确定为处室间联合检查对象,反馈给各牵头处室组织联合检查,确保对同一单位一次检查完所有事项。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处室要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管工作,在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附件: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责任处室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对土地估价机构的行政检查 | 全省已备案土地估价机构、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 20% | 利用处 | 2024年 6月—11月 | |
2 | 对地灾防治资质单位的行政 检查 |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 10% | 地质处 | 2024年 9月—11月 |
3 | 对地质勘查行业事中事后监督 检查 | 全省地质勘查活动单位 | 5% | 地质处 | 2024年 9月—11月 | |
4 | 对采矿权人开采活动的行政 检查 | 自然资源部下发应填报公示2023年度开采活动信息的采矿权人 | 不低于已公示矿业权的5% | 矿保处 | 2024年 4月—11月 | |
5 | 对探矿权人勘查活动的行政 检查 | 自然资源部下发应填报公示2023年度勘查活动信息的探矿权人 | 不低于已公示矿业权的5% | 矿保处 | 2024年 4月—11月 | |
6 | 对测绘资质单位和测绘成果质量的行政检查 | 全省测绘资质单位 | 5% | 国土测绘处 | 2024年 3月—11月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