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拟公告注销40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06892 | 发文日期 | 2025-02-21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矿产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鄂州市陈盛矿区深部铁矿详查等29宗勘查许可证、大冶市灵乡镇子山铁矿等11宗采矿许可证(附件)在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保留登记手续。且经提醒、督促后,矿业权人仍未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现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第十六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第十三条规定,拟对以上40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4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27-86656126
电子邮箱:hbskyqglc@163.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沙湖南岸)27号
特此公示。
附件:拟予以注销的40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清单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