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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湖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021-11-26 16:24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11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鄂自然资规〔2021〕2号),现就相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指出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完善艰险地区、危险作业等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并参照《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省自然资源厅编制了《湖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从总则、安全生产职责、监督管理、附则四个方面,提出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按《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的职能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二)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专项安全教育和物资保障措施,消除安全生产管理死角和盲区,实现全员、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职责把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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