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全省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本次普查对象为全省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铁路与道路、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现状。
本次普查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利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收集整合多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室内分析判读、野外实地调查”等方法,按照“所见即所得”的数据采集原则,首次获取了多要素、全覆盖的全省地理国情数据,并以2015年6月30日为标准时点,以我国资源三号高分辨率测绘卫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对普查数据进行了时点核准,如实表达了地理国情要素在标准时点的现实状况。本次普查按照“两级检查、一级验收、过程抽查、验后复核”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了质量控制对普查承担单位、普查区域、普查工序和普查成果的全覆盖,数据质量符合预期目标。
我省地理国情现状见图1。
自然地理要素空间分布情况
从海拔分布看,按面积统计,自然地理要素的84.28%分布在低海拔区域(1000米以下),15.72%分布在中海拔区域(1000(含)~3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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