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首个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省级联席机制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统筹抓好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印发《关于建立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省级联席机制的通知》(下文简称《联席机制》)。
该《联席机制》聚力高效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在明确各厅局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五项核心工作机制。一是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针对成因复杂的“登记难”问题,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召开相关厅局单位联席会议,共同研判问题化解路径。二是问题线索转办机制: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各部门配合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转交给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主动履职尽责,指导本系统推动问题化解。三是跟踪督办机制:建立任务台账,实行“限期化解+督办调度”,对临期、逾期项目重点提醒督办。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间要共同优化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五是定期汇报机制:形成市州向厅局逐级汇报模式,各厅局汇总材料同步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汇报。
据悉,该《联席机制》要求各厅局及地方高度重视群众的线索诉求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强调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清晰传达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为群众提供办理指导服务。
下一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财政、住建、国防动员办、税务、监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遗留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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