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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土调查云”用户体系 梳理的通知

2021-09-28 15:10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1-51354 发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鄂自然资办便函〔2021〕123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关于开展“国土调查云”用户体系梳理等相关工作的通告》(国规院发〔2021〕18号)要求,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进行“国土调查云”用户体系的梳理。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土调查云”用户体系梳理工作

“国土调查云”在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等工作中有着广泛而深入的应用,是服务自然资源管理的强有效手段,能提高基层单位外业调查和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各系统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用户体系的梳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

二、做好单位承诺、用户手机实名认证工作

单位认证的范围包括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所有正式在职工作人员,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1名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用户注册、认证、推广应用相关事宜,系统管理人员名单于9月23日前报送至省国土资源研究院123167296@qq.com邮箱。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标准,分级汇总上报系统管理员名单,省厅汇总审查后统一进行批量认证,届时各市(州)级系统管理员即可对所辖县(市、区)各单位和人员进行认证管理工作。

各级“国土调查云”用户单位需签署《“国土调查云”单位用户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后上传,开展本单位用户注册及管理工作,对9月27日前未签署用户使用承诺书的单位及用户,将不再提供“国土调查云”应用服务。

在完成“国土调查云”单位用户承诺的基础上,要求用户手机实名认证,所有用户均采用本人手机号进行用户注册,并录入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网名。用户承诺不得违反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文件(数据、照片等),不得发表不当言论,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三、其他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级自然资源信息部门要加强软件用户体系梳理,定期维护注册、认证人员信息,确保用户为自然资源部门正式工作人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在用户体系梳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沟通。

软件技术QQ群号:878825597。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祁 琼,027-86652297;  

陈 雯,15527337921。

 

附件:1.“国土调查云”系统管理员情况汇总表

2.“国土调查云”安装二维码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附件1

 

“国土调查云”系统管理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系统管理员姓名

手机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附件2

 

“国土调查云”安装二维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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