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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测绘资质审批拟批准结果公示2023027号

2023-08-03 10:06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3-18882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等2单位的测绘资质。现将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公示意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等级及专业范围

拟批准等级及专业范围

1

武汉海达数云技术有限公司

乙级: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

乙级: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

2

武汉珈和科技有限公司

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互联网地图服务(不得从事地图数据库开发)

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互联网地图服务(不得从事地图数据库开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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