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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一次公示

2023-08-04 17:33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3-19098 发文日期 2023-08-04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矿产 有 效 性 有效

公示编号:

2023-9#1

公示周期:

202384日至2023817

项目名称:

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采(探)矿权人:

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公司:

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对象: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评估机构: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处置该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确定上述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范围为C4200002011032110109233号《采矿许可证》登记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089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由415米至215米,有效期为2019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4日。

矿区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底(工业矿)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708.78 万吨、锰平均品位18.74%,(低品位矿)保有资源量(推断资源量)193.76 万吨、锰平均品位16.43%,(工业矿+低品位矿)902.54 万吨、锰平均品位18.25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工业矿)708.78 万吨、锰平均品位18.74%,(低品位矿)193.76 万吨、锰平均品位16.43%,(工业矿+低品位矿)902.54 万吨、锰平均品位18.25 %。控制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0.8 ;设计损失(工业矿)103.69 万吨、(低品位矿)148.90 万吨,(工业矿+低品位矿)252.59 万吨;采矿回采率为85.00%,矿石贫化率为20.0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497.48 万吨、锰平均品位18.64 %。

生产规模:60.00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0.36 年,评估计算年限为10.36 年。产品方案:锰原矿(锰平均品位14.91 %)。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549.95 元/吨。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原值29,034.56 万元、净值10,186.96 万元。单位原矿总成本费用473.70 元/吨,单位原矿经营成本428.25 元/吨。折现率取8%。

评估范围内截至2018年6月30日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即(122b+333)〕工业矿:760.36 万吨、锰平均品位18.77%,低品位矿保有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即(333)〕:193.76 万吨、锰平均品位16.43%,(工业矿+低品位矿)954.12 万吨、锰平均品位18.29 %;2006年9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动用资源储量(控制资源量)即(122b)工业矿:443.31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4%;评估范围内截至2006年9月30日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工业矿:1203.67 万吨、锰平均品位18.91 %,低品位矿:193.76 万吨、锰平均品位16.43%,(工业矿+低品位矿)1397.43 万吨、锰平均品位18.56 %。采矿权人于2011年完成有偿化处置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工业矿243.90万吨、Mn品位17.85%,低品位矿157.90万吨、Mn品位16.26%,工业矿+低品位矿401.80万吨、Mn品位17.23%。本次评估需进行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Mn≥18%:959.77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7 %,Mn<18%:35.86 万吨、锰平均品位17.20%,合计995.63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0 %。

评估结论: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工业矿+低品位矿截止2020年12月底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矿石量902.54 万吨、锰平均品位18.25 %〕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4,430.61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叁拾万陆仟壹佰元整。

本次需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Mn≥18%:959.77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7 %,Mn<18%:35.86 万吨、锰平均品位17.20%,合计995.63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0 %)在评估基准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 5,116.8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结果:

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金、铜、钨等34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276号),湖北省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分别为:碳酸锰(Mn≥18%)5.00元/吨·矿石、碳酸锰(Mn<18%)3.20元/吨·矿石。据本报告“12.1.4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确定”,古城锰矿矿区范围内需进行有偿处置的新增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Mn≥18%:959.77 万吨、锰平均品位19.17 %,Mn<18%:35.86 万吨、锰平均品位17.20%。则:根据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的古城锰矿矿区范围内资源量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为 4,913.60 万元(959.77 ×5.00+35.86 ×3.20),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特别事项说明:

(1)关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据古城锰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4200002011032110109233),有效期限:叁年,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4日。截至本报告评估基准日,该《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此问题。

(2)关于资源量估算范围的说明

据《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核实范围面积为2.0891km2,包含了长阳古城锰矿区资源量分布的全部范围(皆位于采矿权证内)”;“Ⅰ号矿体 (层)北部ZK184号钻孔中底板标高为214.82m,低于长阳古城锰矿区现有采矿权最低开采深度标高(+215m)为0.18m,但只有约水平投影面积4 m2的矿体位于采矿权证外,矿石量约0.008千吨,资源储量极少,故不再单独分割出保外资源储量”。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的规定,本报告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应同时用于或另行用于其他目的。

评估结论仅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时参考使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际确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不必然相等。

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未经委托方许可,本公司不会随意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或公开。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8月17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李建 雷霖027-86656046

相关资料:

1.《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锰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参数表

3.承诺书

4.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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