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洪征公告〔2022〕字第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1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2]2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青菱水街南路(官扎营路-青菱河路)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征收土地位置:洪山区青菱街西湾村、杨林村,征地总面积1.7623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5021公顷(其中耕地1.0326公顷),建设用地0.260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西湾村、杨林村。
其中西湾村0.7203公顷(农用地0.7029公顷含耕地0.5283公顷),建设用地0.0174公顷;杨林村1.0420公顷(农用地0.7992公顷含耕地0.5043公顷),建设用地0.2428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1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2]2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洪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洪征公告〔2022〕字第2号)附图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