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武土征补洪公告【2021】第9号 发布时间:2025-04-10 发布来源:洪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土征补洪公告[2021]第9号

  经《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19年度城中村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0】60号)文件批准,同意洪山区洪山街南湖村;红旗村0.0313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031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并于2020年06月08日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南湖村0.0080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公告。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书面提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将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gtghj.wuhan.gov.cn)”的“征地信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专栏内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87225924

  特此公告

  附: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图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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