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 (甲方)
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双建村 (乙方)
甲方拟征收乙方土地0.4326公顷,用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项目建设,双方就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补偿安置事宜,经磋商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补偿、农业人口安置补助、青苗及地面附属设施等补偿费用,依据《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49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据实结算。被征收土地单位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农业人口数量、年产值等,按市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
三、此宗地的征收土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善征收土地手续。
四、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