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陂征〔2022〕字第5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陂区前川中环线工程(补增)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68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31日批准同意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前川街八里村、宝塔村、大兴村、前川社区、付店村、高庙村、横堤村、李三村、理林社区、鲁台村、茅店村、青凤村、青仔村、群联村、顺河村、桃花村、五里村、油岗社区,征地总面积17.0824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9.1206公顷(其中耕地6.8581公顷),建设用地7.0984公顷,未利用地0.8634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前川街八里村、宝塔村、大兴村、前川社区、付店村、高庙村、横堤村、李三村、理林社区、鲁台村、茅店村、青凤村、青仔村、群联村、顺河村、桃花村、五里村、油岗社区。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安置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黄陂区前川中环线工程(补增)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68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陂征[2022]字第5号)
附图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