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文号: 新夏土告字【2020】5号 发布时间:2022-03-03 发布来源:江夏区国土资源局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夏土告字〔2020〕5号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19定D067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江夏区滨湖街蔡王村;流芳街大谭村、何桥村、红旗村、江王村、魏集村、福利村、玉屏村、覃庙村、新胡村、高峰村、升华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87.1482公顷,其中农用地     77.3034公顷(耕地60.5516公顷),建设用地8.0620公顷,未利用地1.7828公顷。

  四、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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