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2025 国土变更调查新规核心要点③

本文汇总梳理了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最新规则要点,及耕地调查标准的相关内容,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关于林地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林地(不含标注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属性的林地),种植经济林(果)的,按林地调查,标注“种植经济林(果)”,调查结果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对林地管理范围内本年度皆伐后的林地(不含标注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属性的林地),按“其他林地”调查,其中对临时耕种或间作套种的,标注“2025采伐更新临时种植”。
关于草地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草地(且历年为非耕地)上开展高标准多年生人工牧草地建设、草种繁育的,按“人工牧草地”调查,标注“草业工程”。
关于建设用地
衔接建设用地批文清理结果,对在部监管平台备案的已审批土地,按批准范围和用途调查为建设用地,并标注实地现状。同建设用地批文涉及地块,部分实地已建设、部分未建设的,按建设范围分割图斑调查。已建设部分按实际用途调查,无需标注;未建设部分按批准用途调查,备案信息中缺失批准用途的按照用途管制机构提供的用途调查,并在相关字段标注“用途来源备案信息”或“用途管制机构提供”,同时标注实地现状主要地类。
依法调查,科学管理
共同守护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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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