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3-42133 | 发文日期 | 2021-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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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309号)、《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申报
(一)各单位登录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rsis.org.cn/,也可从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标准规范”版块进入)申报自然资源标准计划建议。网络申报端口于2021年4月9日关闭。
(二)各申报单位应在4月1日前将申报的标准计划建议书和标准草案从填报系统中导出,形成纸质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我厅,我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盖章扫描件(PDF文档)于4月9日前上传至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三)请各申报单位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关于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我厅在收到自然资源标准项目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项目立项建议。
(三)依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标准立项时限的规定,请各申报单位分别于2021年5月底前及10月底前组织申报。申报的标准草案,标准查新报告要真实完整,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027-86656061;
电子邮箱:442336686@qq.com。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
2.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3.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
4.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
5.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6.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pdf
- 附件2: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pdf
- 附件3: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docx
- 附件4: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 附件5: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 附件6: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