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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1-03-26 16:10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索 引 号 MB1644959/2023-42133 发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  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309号)、《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申报

(一)各单位登录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rsis.org.cn/,也可从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标准规范”版块进入)申报自然资源标准计划建议。网络申报端口于2021年4月9日关闭。

(二)各申报单位应在4月1日前将申报的标准计划建议书和标准草案从填报系统中导出,形成纸质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我厅,我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盖章扫描件(PDF文档)于4月9日前上传至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三)请各申报单位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关于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我厅在收到自然资源标准项目申报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项目立项建议。

(三)依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标准立项时限的规定,请各申报单位分别于2021年5月底前及10月底前组织申报。申报的标准草案,标准查新报告要真实完整,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027-86656061;

电子邮箱:442336686@qq.com。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

2.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3.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

4.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

5.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6.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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